我在路邊被一個陌生男人叫醒。 他扔下一沓照片。 「如果你願意,我可以讓你成為她。」 我冷臉瞥了一眼,畫面裡的我打扮精致,在商場裡與人有說有笑。 跟現在落魄的模樣截然不同。 我掙扎著起身,隻覺得好笑。
收了五千萬放走總裁的白月光後,我失身了。總裁要求我 做替身,還是肉償。我當場裂開,「我他媽男的,怎麼代 替?」總裁抬眼看我,「男的為什麼不行,你試過?」
"我媽深受嬌妻文學荼毒,立志把我養成寶寶嬌妻。 為了讓我放奶屁,打奶嗝,她要求我把牛奶當水喝當飯吃。 為了追求極致幼態,她掰斷我的腳趾裹寶寶腳,強迫我取掉兩根肋骨塑造 A4 腰。"
"被霸凌致死後。 我重生在她媽媽身上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