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生日當天,點好餐等了男朋友三個小時。 他沒來陪我過生日,反而出現在初戀女友的朋友圈裡。 文案一股青春疼痛味兒:【我們在青春裡走失了好多年,幸好,現在彌補還不算晚。】 我冷笑,連夜離開了這座城市。 沒想到連日暴雨,當晚我住的筒子樓徹底坍塌。 後來我聽說,沈朔跪在廢墟上,不眠不休地挖了三天三夜,聲聲泣血的求我活過來。"
我把暗戀寫成了小說。 小說連帶著我一起火了,我卻有種社死的感覺。 後來,小說賣出版權,投資人在劇情上不斷挑刺。 「你寫的劇情有問題。 「這男的是瞎的?女孩暗戀得這麼明顯,他竟然沒有看出來? 「後面那男的不是也喜歡女孩嗎?除非女孩喜歡上了別人,不然他為什麼會出國?」 我不敢懟投資人,隻能應和他。 「啊對對對,您說得都對。」 他卻好像突然不高興了。 「對什麼對?是那男的瞎?還是女孩喜歡上了別人?」 咱就是說,錢難掙,shift難吃。
我死了,女兒織織卻以為我睡著了。孟燁庭打電話過來質問我為什麼
"閨蜜被男神邀請去遊輪參加五天五夜的 cos 展,我勸她不清楚狀況不要去。 她糾結了兩天,還是婉拒了男神。 半個月後,男神微博 po 出親密合照,配文: 【有你是我的幸運。】 圖上的女主角是和閨蜜一起追男神的朋友,閨蜜嫉恨之下,竟然直接把我燒死在了家中。 死前最後一個鏡頭,是她嫉恨到猙獰的臉: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