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穿成男主的拜金前女友。 系統讓我欺負男主。 但我是個文盲。 把 diss 當成了 kiss。 於是我一邊狠狠親他,一邊羞辱他: 「你這個廢物,連給我買項鏈都買不起。 「跟著你已經夠倒霉了,你再不聽我話,我就天天親你。 「我可瑕疵必報,別指望我得撓人處且撓人。」"
"我是追妻文裡的女配,是男主為了刺激女主的工具。 他對我的追求高調而轟轟烈烈,填補了前所未有的愛。 所以哪怕知道是飛蛾撲火,我還是一頭栽了進去。 直到後來他將我扔在了火場裡,我毀了容也死了心。 蘇醒後,他的白月光站在我的病床邊,眼神憐憫而關切。 「他不是個好人,我和你都不應該愛他。」"
結婚當天,我遇到了搶婚。可被搶的卻 不是我,而是我的新郎鄭宇。搶人的,是鄭宇的前女友奚環環。當時的情景
消息錯發給影帝前男友:【領證了,很幸福,今晚買兩盒慶祝一下嘿嘿。】 他破防了。 【我們分手才 1 天 12 小時 05 秒,你閃婚了? 【兩盒?一共 12 個,那個花花公子一看就很虛,今晚他用得完嗎? 【嗚嗚嗚,寶寶你能不能和他離婚,我 94、187、23,比他厲害。 【寶寶~你說句話啊~ 【怎麼不回我消息? 【那男的不讓你玩手機啊。】 我回了句【神金】後就把他刪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