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五歲那年,媽媽給我帶回來一個弟弟。 她讓我們相親相愛,讓我要多照顧弟弟。 呵,我的照顧異於常人。 在家,弟弟得幫我按摩、拖地洗衣服。 在外,弟弟得給我花光他的零花錢,得幫我拿書包、還得幫我打架。 甚至在他十八歲成年那晚,我把他拉到我床上出苦力,他還是得在我媽面前誇我「姐姐真好。」 然而這一誇,他就誇了二十年。"
"我和趙朗決定婚禮就在他老家辦,為此特意提前回來敲定些細節。 像酒店的菜啊,婚紗啊,場地之類的,都需要我們親自去確認過才行。"
"薛遙一晚上看完這本《隻手遮天》,寧王的逆襲之路蘇得他嗷嗷叫,連記仇小心眼的毛病都覺得特別帥! 然而,薛遙穿進書裡的這一刻,正在夥同三皇子,砸爛幼年寧王的玩具小木馬。 看一眼身旁哭出豬叫的小寧王,薛遙感覺自己活不到下集了。"
"妹妹是京圈大小姐,卻愛上了保姆的兒子。 酒會上,他穿著高定西裝,異常自信地對我說: 「大哥,以後家裡的公司就由我負責,大哥應該不會介意吧。」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