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我是整個京市最尊貴的小公主,卻要嫁給一個父母雙亡的孤兒。 這一切僅僅是因為我的未婚夫江序隱用我林家一半的股份作為威脅,強逼著我父親定下這一門婚事。 我找上門想要一個解釋時候,江序隱隻是輕輕的撇了我一眼,嗤笑說道:“誰人不知你林向榆是林家的掌上明珠,他一個沒爹沒媽的啞巴怎麼敢娶你?” “我們在一起整整十年,我不會虧待你的,隻不過現在用一場婚禮哄哄阿棠,隻要你點頭,林家的股份我可以還給你。” "
"我暗戀的人失明了。 我冒充他的未婚妻,照顧了他一年。 正主回來後,我被趕出別墅。 我一個人在國外打工。 卻不知道,他在國內找我找瘋了。"
慶功宴上,我被同胞妹妹代為請罪。 她說我是女兒身,卻扮作男子上陣殺敵,接受封賞,是犯了欺君之罪。 她看著我振振有詞:「姐姐,對不起,謊言總有被拆穿的一天,不能因為你一個人連累鎮國公府百多口人,希望你能明白我的苦心。」 人人誇她大義滅親,明公正氣。 我卻變成了整日和男人廝混,不知廉恥。 為挽救家中女子聲譽,我被母親逼著喝下毒酒。
"京城來的貴人落了難。 被人打斷腿後又被強逼著娶了我這個面容醜陋的女屠夫。 我知曉陸言和並不喜歡我。 可他生得實在合我心意。 於是我想盡辦法替他治好腿,又逼著他上進。 後來將軍府派人尋回幼子,同來的還有陸言和曾經的心上人。 我親眼瞧著他在面對青梅時滿懷喜悅,是我從未見過的珍視之態。 旁人也說我高攀不上,莫要糾纏惹人生厭。 我死了心。 "